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核准变更说明
来源:管理员 日期:2017-09-02
点击:1058
属于:工商注册
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变更分两种:
1、注册地在上海
变更申请由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提交到北京市局,再由市局提交到国家工商总局,从网上提交,总局网上审核,不发放纸件的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见下图)。
上海注册公司
2、注册地在非北京地区的:
上海注册公司
A.纸件申请:(推荐使用纸件,速度快 方便)
手续,让当地工商局 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盖上公章后,快递给我们拿到国家工商总局纸质提交就行,确认可以变更的话,发放纸件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公司变更名称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办理营业执照;
2、企业 ( 公司 ) 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4、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包括办理营业执照);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或董事签字;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 ( 公司 ) 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包括 :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或董事签字;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变更后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住所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包括:①决议事项;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
3、企业 ( 公司 ) 申请登记委托书;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因增资变更登记管辖机关或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提交的文件 :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 ( 公司 ) 申请登记委托书 办理营业执照: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包括:①决议事项;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或董事签字 ;
4、验资报告 ( 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须同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有关文件,所评估资产是国有资产的应提财政部的确认报告,所评估资产是非国有资产的应经公司股东会确认;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提交国家经贸委的批准文件;上市公司还须提交证监会的批准文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三次减资公告(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 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股东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 ( 公司 ) 申请登记委托书
3、原股东会决议;
4、新股东会决议;
5、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7、章程修正案;
8、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由于股东的变更而使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12、变更后的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在鼓励类或允许领域投资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需提供材料:
1、 书面申请(载明:原登记事项及申请变更的事项)
2、 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 根据变更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
(一) 名称变更: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 住所变更:需提交租房协议、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三) 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更:
1、 出资方式由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须由全体 家庭成员在《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名;
2、 出资方式由家庭共有财产变更为个人财产出资的,应登报公告.
(四) 投资人变更:
1、转让协议、继承文件
2、新投资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参照开业部分)
3、债权债务的承担情况
4、公告材料
(五) 经营范围变更:
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4、 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5、 如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的资质证书.
分公司变更需提供材料: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4) 负责人变更: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
5、 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 《营业执照》和IC卡.